國定古蹟的故事 是 400 PLUS 第一個特集 預定篇數 100 PLUS
建築志事 臺灣建築紀事400年
臺灣《建築紀事》400+ A GLANCE OF ARCHISTORYTW 400 PL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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恆春古城的建城歷史,主要源於清朝後期對台灣南部海防和行政管理的需要。以下為其重要發展脈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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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領時期,牡丹社事件促使建城 (1874年):
- 恆春地區古稱「瑯嶠」(或「琅嶠」),是當地原住民部落的稱呼。
- 1871年(清同治十年),琉球漁民在八瑤灣附近遇害,隨後日本又以琉球人遇害事件為由出兵台灣,引發「牡丹社事件」。
- 清廷因此體認到台灣南端防禦的薄弱,並為便於開山撫番,於1874年(清同治十三年)派遣欽差大臣沈葆楨來台處理善後。
- 沈葆楨奏請在此地設縣建城,並將「瑯嶠」改名為「恆春」,取其「四季如春」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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恆春縣城興建與竣工 (1875年-1879年):
- 恆春城於1875年(清光緒元年)正式動工興建。
- 城址是由精通堪輿風水術的官員劉璈選定,以猴洞山為龍脈,並結合周圍的三臺山(玄武)、龍鑾山(青龍)、虎頭山(白虎)和西屏山(朱雀),符合中國傳統的風水觀念。
- 城牆主要以三合土(糯米糊、蔗糖漿、牡蠣殼灰)為材料,採用「版築夯工法」夯築而成,周長約八百八十丈(約3124公尺)。
- 全城設有東、西、南、北四座城門,每座城門上均建有城樓和砲台,城外並環繞護城河,防禦功能相當堅固。
- 工程歷時五年,於1879年(清光緒五年)竣工,耗資庫平十六萬七千餘兩銀元。這座城池是台灣在清朝中末期城池的代表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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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治時期與戰後的修復與保存:
- 恆春古城在建成後歷經多次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)和人禍(如戰爭、道路拓寬)的影響,曾遭受損壞。
- 日治時期,部分城牆甚至因民眾取用城垛重建家園而受損。
- 戰後,恆春古城於1979年曾被暫定為一級古蹟,後因現況修復有缺失,於1985年公告指定為台閩地區二級古蹟,目前為中華民國國定古蹟。
- 現今的恆春古城,雖然部分城樓為後來重建,但四座城門仍保存完好,是台灣現存最完整的古城之一,也是重要的歷史文化資產。
恆春古城不僅是軍事防禦的堡壘,更是清朝政府對台灣南部實行有效統治的重要象徵,其建築方式也體現了傳統堪輿學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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